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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教資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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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  題
如果想檢驗特定項目應該如何處理?
張貼日期
2024-01-19
張貼單位
醫事檢驗科
內  容

根據醫檢師法第12條第2項,醫檢師執行檢驗業務時應依醫師開具之檢驗單為之,故如有特定檢驗需求時,請向醫師諮詢是否能開立檢驗。
檢驗單開立後,依照一般檢驗流程至本科採檢即可。

本院為無菸醫院,全面禁止吸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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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:2024-12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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