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體採集後,應儘快送達檢驗室做進一步處理。因為檢體在試管中仍然會繼續進行代謝作用,影響某些檢測值的準確性。
1.血液檢體採檢後,如檢測樣品為血清(漿)檢體,最好能於一小時內送達檢驗室。若無法即時送達檢驗室,請於抽血後兩小時內,先作離心處理,分離血清(漿)並放置4℃保存。
2.常規尿液檢體可隨機採尿或由醫師指定採尿時間,但應在採尿後一小時內送到檢驗室,若無法立即送檢,應於採檢後立刻放入4℃冰箱保存,可保存6~8小時,但Bilirubin與Uobilinogen會逐漸下降。
3.體液常規檢查,應在採檢後一小時內送到檢驗室檢查,若無法立即送檢,應於採檢後立刻放入4℃冰箱保存 。